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学科建设文件
中矿大京学科字〔2025〕2号
关于开展2025年度交叉学科自主设置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下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学位〔2009〕10号)、《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实施细则》(教研厅〔2010〕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度交叉学科自主设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原则
交叉学科的设置,应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遵循学科发展规律,注重学科交叉融合与创新发展。各培养单位要结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布的急需学科专业引导发展清单,立足办学特色和学科优势,科学设置交叉学科。
二、条件要求
1.拟设交叉学科应是跨学科门类或多个一级学科的交叉学科,基础理论、研究方法已经超出一级学科的范围,并且由于研究对象的不同,将促进新的理论形成和发展或产生新的研究方法。
2.社会对拟设交叉学科有一定规模的人才需求。学院应具备设置该交叉学科所必需的学科基础和人才培养条件,有一支知识结构、年龄结构和专业技术职务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能开设培养研究生所需的系列课程。
3.交叉学科按照目录外二级学科管理,挂靠在学生所授学位的一级学科下进行教育统计。
三、时间安排和材料报送
1.2025年3月31日前,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提出交叉学科自主设置的申请,并将《自主设置交叉学科申请报告》(附件5)报送至学科办。学校统筹考虑各单位申请,提出拟自主设置的初步意见。
2.2025年4月15日前,请提交以下电子版材料至学科建设办公室,组织校内专家对相关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1)《自主设置交叉学科论证方案》(附件6);
(2)《校外单位同行专家评议方案、专家名单、会议议程》(附件9)。
专家组成员不少于7人,全部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外单位同行专家,且具备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
3.2025年4月25日前组织完成专家评审会。
4.2025年4月30日前,将修改完善的《自主设置交叉学科论证方案》(附件6)及《自主设置交叉学科专家评议意见表》(附件8)的纸质版(一式三份)(签字盖章)报送至学科建设办公室,电子版(word版、签字盖章扫描版)发送至学科办邮箱(xkb@cumtb.edu.cn)。
5.学科建设办公室汇总提出意见,经校学术委员会评议,报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有关材料提交至指定的信息平台进行公示,接受同行专家及其他学位授予单位为期30天的评议和质询。
(注:每次质询反馈意见,修改后重新提交的公示日期从零开始计算)
6.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下一步工作的情况下,各单位撰写《自主设置交叉学科备案表》(附件7),于2025年6月15日之前交至学科办,6月下旬,学校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核有关材料,对是否同意设置进行表决,审定通过的交叉学科由学科办报教育部备案。
联系人:卢瑶,刘军 电话:010-62331007,010-62339597
附件:
附件1-9.zip
1.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09〕10号)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实施细则》的通知(教研厅〔2010〕1号)
3.关于做好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1〕12号)
4.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
5.自主设置交叉学科申请报告
6.自主设置交叉学科论证方案
7.自主设置交叉学科备案表
8.自主设置交叉学科专家评议意见表
9.校外单位同行专家评议方案、专家名单、会议议程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5年3月20日